外汇局此前发放了两轮QDII额度,共向52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84.2亿美元(9月发放33.6亿美元,11月初发放50.6亿美元)。昨日,外汇局再向23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42.96亿美元。至此,累计169家QDII机构获得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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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连续发放QDII额度,印证了外汇局此前有关实现QDII额度发放常态化的表态,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制度型开放。此外,当前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引领下,各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外汇局启动QDII额度发放,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局面,进一步表明中国对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及自如应对复杂外部变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因此,QDII机构应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推动产品和投向多元化布局,不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切实有效管控境外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