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来,中央层面多次提及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已经上升为顶层设计。那么,此轮退市机制的改革方向是什么?我们可以从近期高层的一些表态中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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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公开表示,要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只有真正实现“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质量才能进一步提高。
11月19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在“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优化退市标准,把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改为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据他介绍,总体思路是不再简单考察企业盈利性,而是同时注重持续经营能力。退市的指向性也将更符合注册制要求,亏损与否不是资本市场入口和出口的关注点,退市监管将更关注“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能够得到及时出清。